各部门、各单位:
按照驻教纪监办函〔2022〕208号文件要求,需要统计上报2018-2022年期间学校对师生员工作出处分或处理的材料。此次统计不仅包括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牵头作出的党政纪处分,还包括相关职能部门(如组织部、人事处、教师工作部、学工部、研工部等)及各二级单位按照管理权限牵头作出的处理(一般包括诫勉、组织处理、解除劳动合同等措施)。
请相关部门和单位于6月30日前填报2018-2022年处分(处理)信息统计表(见附件),并提供相应的处分(处理)决定及相关材料复印件。
联系人:连淑青 电 话:3020
邮 箱:jiwei@blcu.edu.cn
地 址:纪委办公室(综合楼930房间)
附件:
1. 2018-2022年处分(处理)信息统计表(教职工)
2. 2018-2022年处分(处理)信息统计表(学生)
纪委办公室
2022年6月14日
附件
1. 2018-2022年处分(处理)信息统计表(教职工).xlsx
2. 2018-2022年处分(处理)信息统计表(学生).xlsx